办理方式:
一、申请人首先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提出预约,然后携带书面申请材料或者通过邮寄材料方式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中心)申请许可。
二、受理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原则上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出具《劳务派遣许可受理决定书》。
三、审查
许可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四、决定
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五、制证与送达
包含服务:
1.提供注册地址
2.注册公司
3.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
4.验资报告
5.刻章